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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政府采购制度扶持风险投资业发展

运用政府采购制度扶持风险投资业发展

运用政府采购制度扶持风险投资业发展

【概要描述】发展风险投资业,需要合格的风险投资家、充足的资金来源、完善的运行机制和退出机制等,同时也离不开政府的扶持,运用政府采购制度是政府扶持风险投资业发展的一种有效方式。

  • 分类: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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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8-09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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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立国

发展风险投资业,需要合格的风险投资家、充足的资金来源、完善的运行机制和退出机制等,同时也离不开政府的扶持,运用政府采购制度是政府扶持风险投资业发展的一种有效方式。

一、风险投资通过向高科技企业投入,来实现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和产业化,从而取得高额回报的目标。由其特点所决定,高科技企业成长过程中一般都面临较高的市场风险、技术风险、资金风险、经营风险和决策风险等,而市场风险是风险投资家最为关心的。因为实现高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和产业化是一个高投入、高风险的过程,客观上要有相应的高收益来支持,而收益最终要通过市场来实现。如果实现高收益所需要的市场路径不畅通,不但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和产业化将难以实现,而且风险投资的高额回报也无从谈起。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政府采购制度为高科技企业开辟初期市场,对于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和产业化,从而对于促进风险投资业的发展都是十分必要的。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或其他直接或间接接受政府控制的企事业单位,为实现政府职能或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使用公共资金,以法定方式、方法和程序,获得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购买行为。如果采取政府干预的方式,规定政府采购向高科技企业倾斜,将会在满足各级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或其他接受政府控制的企事业单位对货物、工程或服务的需要的同时,减少高科技企业的市场风险。从更深层面分析来看,通过运用政府采购制度尽量采购高科技企业的产品,不但可以减少高科技企业的市场风险,而且能使高科技企业尽快进入发展和(或)拓展阶段,也将会有助于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领域。

高科技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高科技企业要经过创业、开发、发展和拓展四个阶段。在创业阶段,企业的产品只是一种雏形,市场不明朗,企业面临很大的风险。在开发阶段,企业已有雏形产品,但需开发成定型产品进入市场,企业仍面临较大的风险,相当一部分高科技企业在这一阶段往往被市场淘汰。在发展阶段,企业产品基本定型,但需在市场上确立地位,此时,因为市场已经明朗,企业面临的风险减少。到拓展阶段,企业已开始或基本开始获利,将谋求更大程度的发展,企业也将会创造条件,考虑公开上市。运用政府采购制度向高科技企业倾斜,确立企业在市场上的地位,不但减少了高科技企业被市场淘汰的机率,而且可以促使企业尽快地进入发展阶段和(或)拓展阶段。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共有90多家风险投资机构,投资能力超过70亿元(不含外资),从机构性质来看,大部分属于官办;从投资资金构成来看,大部分由政府投资。这种格局,近期对启动我国的风险投资是有益的,美国、英国和我国台湾地区在发展风险投资的初期,政府都注入了大量的资金,并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但从中远期看,这种格局必须进行调整,风险投资必须从政府出资为主,过渡到以民间资本为主,即建立以民间资本为主力的市场化的风险投资体系。这也是经济发达国家的经验所证明的。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居民金融资产已逾8万亿元,其中,银行储蓄存款余额已超过6万亿元,这一方面表明,我国民间资本尚缺少有效的投资渠道;另一方面又说明,我国风险投资资金来源有非常大的潜力,需要进行挖掘。对于民间资本本身而言,则处于两难境地。风险投资可以取得高收益,风险投资基金是一种有效的投资渠道,对民间资本有一定的吸引力,但获得高收益的前提是面临极高的风险。是否值得承担风险,是否有能力承担风险,在目前我国社会保障、社会救济制度还不完备的情况下,民间资本还难以做出抉择。要使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领域,除了加强宣传,提高认识以外,还要在从制度和政策方面减少高科技企业的风险方面做一些工作,如政府为风险投资业发展制定一些优惠政策,创好良好的法律环境,尽快建立、健全风险投资基金设立和运作机制、风险投资运作和退出机制等。作为政府采购制度,可以为高科技企业开辟初期市场,以减少其市场风险。风险投资的投资对象—高科技企业所面临的最突出的风险是市场风险,如果政府出面干预,以减少市场风险,将会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领域。

二、综观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发展风险投资业的实践,他们无不例外的都选择了政府采购扶持高科技企业发展的政策目标。政府通过政府采购制度为高科技企业提供了市场支持和保护,这对本国高科技企业有着极好的引导、扶持和促进作用。美国是风险投资的发源地,从现代意义的风险投资的产生起就一直通过政府采购制度扶持其发展。美国的航空工业、计算机、集成电路和半导体工业的发展都得益于政府采购。如贝尔实验室研制出来的晶体管,政府不但支助了部分研究和开发费用,而且还借助于政府采购保证了发展的市场前景。贝尔公司的一个附属制造公司—西方电子公司早期所生产的半导体产品,全部是由美国军方定购的。从1956年至1964年,美国五角大楼消费了该行业90%以上的产品。美国西部硅谷地区和东部128号公路沿线高科技产业群的迅速发展,其成功的关键也在于美国联邦政府的采购政策。近年来,美国振兴集成电路工业,重新夺回世界霸主地位的成功也都得到了政府在市场保证方面的有力支持。

英国、法国等欧洲国家也都采取了政府采购制度来扶持本国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如英国要求政府部门、政府实验室、国营公司在计算机和通讯器材等的采购上,必须从本国公司购买。

日本在振兴汽车工业时,政府要求各部门和各团体均要采购本国的汽车。在振兴电子工业时期,政府办公自动化建设和通讯设备的采购,为日本刚刚起步的电子工业提供了市场的支持和保障,帮助日本国内企业顶住了美国跨国公司电子产品的冲击。

韩国及我国的台湾地区为了促进本国或本地区高科技产业的快速发展,也都选择了政府采购政策。韩国政府1983年通过为公立-葡京会手机版下载购买5000台个人计算机,大大推动了该国计算机产业的发展。韩国政府还通过各种法律、法规扩大中小企业产品的销路,严格规定各级政府机构尽可能购买中小企业的产品。为了进一步推动风险企业的发展,韩国政府在1999年10月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中小企业会议,提出了发展风险企业的五条方针,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针就是“扩大对风险企业产品的需求,增加风险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比重。”我国台湾地区在有关软件工业的特别法规中规定,国有单位应优先采购台湾自产的精密工业产品。

三、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扶持风险投资业的发展目前在我国也已基本具备可行条件。

发展风险投资业,提高综合国力、增强竞争力,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已经得到全社会的认可。1999年8月20日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培育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资本市场,逐步建立风险投资机制,发展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基金,建立风险投资撤出机制,加大对成长中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力度。”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及大公司相继成立了风险投资公司或风险投资基金,有关风险投资业发展的管理办法和法律、法规也正在制定之中。香港联交所创业板市场于1999年11月15日正式启动,在深沪两市专门设立高科技板块也正在紧锣密鼓的运作之中。对积极推进风险投资业发展的高度统一的认识为运用政府采购制度扶持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提供了思想基础。

运用政府采购制度扶持风险投资业的发展也已得到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不但提出加大对高科技企业的支持力度,而且具体要求:“实行政府采购政策,通过预算控制、招投标等形式,引导和鼓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择优购买国内高新技术及其设备和产品。”党和政府明确提出利用政府采购政策为高科技企业开辟初期市场,为运用政府采购制度扶持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基础。

政府采购制度早期形成于欧洲,但作为比较完善的、规范的、科学的政府采购却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产物。也可以说是为了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增强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职能,促进长期经济增长而采取的政策手段。我国为了适应现行的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促进经济发展,已经提出政府采购制度的整体思路,并且就我国政府采购法规提出了框架构想。另据报导,目前财政部已经出台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全国人大已经将《政府采购法》列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并由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和有关各部门组成了《政府采购法》起草领导小组,计划在2002年出台该法。目前我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不同程度地开始了政府采购试点工作,其中,29个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相继成立了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或专门机构。并且,已有10多个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制定了政府采购的条例,如1998年12月24日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1998年10月27日深圳市人大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北京市海淀区也已经制定了《海淀区政府采购办法》及实施细则,并且计划在今年5月中关村举行的电脑节期间,就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和摄像机等办公设备向国内有资格的供应厂家进行公开招标,以推动政府采购制度在海淀区全面实行。我国已经开始政府采购制度的试点,制定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为运用政府采购制度扶持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提供了制度和法律基础。

政府采购是政府财政支出的一个主要方面。国外的经验表明,政府采购一般可达到GDP的10%以上。统计资料显示,1999年我国的GCP已超过8万亿元人民币,若按政府采购占GDP的10%考虑,我国每年的政府采购将超过8000亿元人民币。若实行政府采购向高科技企业倾斜的政策,那将为运用政府采购制度扶持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基础。

四、运用政府采购制度扶持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就是要充分吸收世界各个国家或地区的有益经验,体现政府鼓励高科技产业和风险投资业发展的意图,制定政府采购制度中扶持高科技产业发展的政策目标,根据高科技产业的特点,制定政府采购向高科技企业倾斜的有关措施,有效地促进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

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在政府采购制度中都制定了利用政府采购方法扶持本国高科技产业发展的政策目标,在实践中也都把政府采购作为促进本国高科技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他们的做法值得我们研究,更值得我们借鉴,这也是我国在政府采购中制定扶持高科技产业发展的政策目标和具体措施的理论基础和依据。

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直接目的并不是单纯为了扶持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但在政府采购制度中强调对本国高科技产业的扶持应该作为一个重要的政策目标。在我国已经开始的政府采购试点工作中,应强调加强政府采购对高科技产业的导向和支持力度,通过采购价格、采购数量、采购标准等,更多地采购高科技企业所提供的产品,或者通过政府投入研究和开发费用,当企业生产出合格的产品后,由政府定向采购;或者通过正式的招投标程序,给予国内符合资格的高科技企业更多的投标和中标机会,或者采用选择性招标采购的方式,定向采购高科技企业的产品。另外,在制定政府采购法规中,明确提出扶持本国高科技企业的政策目标,并专门提出在价格、质量、交货等条件同等的情况下,优先购买本国高科技企业的产品的具体措施和实施办法。实际上,在我国初期的政府采购法规中,更应该强调扶持高科技产业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也更应该有明确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和方法。而且要重视政府采购的规范操作,真正发挥政府采购制度在扶持高科技产业中的作用。

我们强调用政府采购制度从市场方面扶持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但并不是说,高科技企业市场路径的通畅都依赖政府采购政策,这不但做不到,而且对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也是极为不利的。因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需要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政府采购只是在高科技企业发展的初期预以扶持,目的是为其提供一个进行市场竞争的物质基础。其发展壮大需要高科技企业更有效率的生产,不断地进行技术创新,向消费者提供优质、优价的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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